中新经纬11月12日电 上交所网站12日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龙韵股份股东卓淑英因短线交易被通报批评。
具体来看,2021 年5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卓淑英持有龙韵股份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超5%,为龙韵股份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7月21日,卓淑英及其配偶、女儿在六个月内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公司股票,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742040股,成交金额7435268.42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00040股,成交金额1459961.60元。
上述交易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涉及股份数量和金额较大,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3.1.7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卓淑英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资料显示,龙韵股份业务为数字化营销全案服务业务、广告媒介代理业务、酒类销售业务等。
二级市场上,龙韵股份12日收报16.50元,跌幅1.32%。(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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