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后如何利用,简易楼和危旧楼房原有功能如何利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范围如何划定......城市更新如何开展,北京将要立法定规矩。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今天召开,会上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5大类12项更新内容
简易、危旧楼或可改建共产房
条例草案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和区域综合性城市更新5大类12项更新内容。
不仅有以保障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等房屋安全,提升居住品质为主的居住类城市更新;以推动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主的产业类城市更新,还有以更新改造老旧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保障安全、补足短板为主的设施类城市更新;以提升绿色空间、滨水空间、慢行系统等环境品质为主的公共空间类城市更新等,以优化、完善城市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中拟规定,简易楼和危旧楼房改建项目,可以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作为共有产权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众所周知,城六区伸直的首都核心区都不乏一些简易楼和危旧楼房,这意味着这些区位非常好的简易楼和危旧楼房改建重建后,或将有望增加一部分共有产权房源,这对于共有产权房申购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严控大规模拆除增建
城市更新有这些基础要求
另外,条例草案还提出,开展城市更新,将严格落实城市风貌管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增建,延续历史文脉。对于居住环境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影响历史风貌以及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产业结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的区域,在实施城市更新中应当优先考虑。此外,不仅不得擅自损坏既有建筑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还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建筑、抗震、消防等安全隐患。
据《北京日报》报道,备受市民关注的“适老化改造”“绿色慢行系统”“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等热词,都被写入了一审草案中。比如,开展城市更新,要优先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短板;开展既有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持续推进适老化城市、社区、住房改造与建设,系统打造城市适老化宜居环境;还要建设和完善绿色慢行交通系统,完善城市内部生活性道路网络,构建连续、通畅、安全的步行与自行车道网络。
此外,我们从条例草案中挑出了以下这几点,或与您生活密切相关:
1、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保护性修缮、恢复性修建:可采用申请式退租、换租、房屋置换等方式,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
2、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腾退利用:在满足居民共生院改造和申请式改善的基础上,允许实施主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利用腾退空间发展租赁住房、便民服务、商务文化服务等行业。
3、简易楼和危旧楼房改建:建立物业权利人出资、社会筹资参与、政府支持的资金筹集模式,物业权利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利用公积金贷款用于支付改建成本费用。改建项目应当提升规划功能、不增加户数,可以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补充部分城市功能,适度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在符合规划、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建筑规模作为共有产权住房或者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位于重点地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危旧楼房和简易楼,鼓励物业权利人通过腾退外迁改善居住条件。
4、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业主共有的设施与公共空间,可以通过改建、扩建用于补充小区便民服务设施等。
5、老旧住宅楼房加装电梯:应当依法经由相关业主表决同意。受益业主应当参与分担加装电梯建设和维保、运维费用。
6、老旧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实施居住类、产业类城市更新项目时,可以依法将边角地、插花地、夹心地同步纳入相关实施方案,并同步组织实施。